4月17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西铁中院”)在安康市宁陕县广货街开展巡回审判,对四起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四被告因多次组织千人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分别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1.5万元至4600元不等,并需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
经审理查明,2024年1月至12月间,四被告通过社交媒体发布招揽广告,先后组织180批次、5000余人擅自进入箭峪岭、东梁、光头山等秦岭核心保护区,造成严重生态破坏。此前,法院已依申请对四被告发出禁止令,在多地张贴以警示非法活动。
庭审结束后,法院联合检方、公安、环保部门及公益组织等开展“治理非法穿越 守护秦岭祖脉”生态保护行动,实地巡察山区违法行为,清理垃圾,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并普及生态保护法律。西铁中院表示,将深化与多部门协作,构建“刑事+行政+民事”全链条追责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行为,守护秦岭原始生态的完整性。
该系列案件是陕西铁路法院继子午峪保护总站、西北政法大学巡回审判后,推动“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的又一举措,对完善秦岭生态保护体系具有示范意义。
(供稿单位: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